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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室最新消息-函釋轉知:放寬公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得申請生育、喪葬補助,即日生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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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為因應少子女化現象,鼓勵生育政策並基於人倫之常,放寬公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得申請生育、喪葬補助規定如說明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:
1.依據行政院113年8月22日院授人給字第1134001549號函(詳附件)辦理。
2.公務人員依「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」第5條第1項第2款至第6款,及教育人員依「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」第4條第1項第4款、第2項第4款至第7款辦理留職停薪者,於留職停薪期間發生配偶生育,得申請生育補助。
3.公務人員依「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」第5條第1項第2款至第3款,及教育人員依「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」第4條第1項第4款、第2項第4款辦理留職停薪者,於留職停薪期間發生眷屬死亡,得申請喪葬補助。
4.公教人員於本函生效前依前開規定之事由辦理留職停薪,嗣於本函生效後之留職停薪期間發生配偶生育或眷屬死亡者,得依前開規定辦理。


相關檔案

536930_0184831_行政院函.PDF
1130827-公文.pdf


發布時間: 2024-11-05 10:33:34
發布單位: 蟠桃國小人事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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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時間:2024-12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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